3.6 无障碍楼梯、台阶 3.6.1 无障碍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宜采用直线形楼梯; 2 公共建筑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mm,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60mm; 3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; 4 宜在两侧均做扶手; 5 如采用栏杆式楼梯,在栏杆下方宜设置安全阻挡措施; 6 踏面应平整防滑或在踏面前缘设防滑条; 7 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~300mm宜设提示盲道; 8 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宜有区分和对比; 9 楼梯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。 3.6.2 台阶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公共建筑的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0mm,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50mm,并不应小于100mm; 2 踏步应防滑; 3 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; 4 台阶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其他阶有明显区别。